歡迎有意願同學自由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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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標準: 臺北市公私立國中、高職學生,符合下列任一標準: 北市公私立國中、高職學生,符合下列任一標準: 1. 音樂優異:對音樂創作有興趣,曾參加競賽表現優異者 對音樂創作有興趣,曾參加競賽表現優異者 對音樂創作有興趣,曾參加競賽表現優異者 (請檢附音樂競賽獎狀影本 )或樂器學習 一年以上,唱譜能力佳經師長推薦者 (檢附音樂藝術才能特質觀察核表,如件一)。 檢附音樂藝術才能特質觀察核表,如件一)。
(1) 甄選項目:現場視唱1首曲譜。
(2) 甄選標準:以視唱的音樂表現能力(音樂性、音準、節奏感等)為甄選標準,依評定成績 ,依評定成績 擇優錄取15名。
2.英語優異:對音樂創作有興趣,且英 語的聽力與口說能佳,英 語學期成績達 85 分者 。
(1) 甄選項目:以英語自我介紹,朗讀1篇英語短文與英語問答。
(2) 甄選標準:以上述甄選項目的整體表現與流暢度為甄選標準,依評定成績 擇優錄取15名。
二、錄取標準: 1. 第一輪 :為讓資源共享 ,音樂優異或英語優異符合 錄取標準 (總分達 85 分)者各校至多錄取 2名。 單一學校報名超過 2名,錄取順序依報先 後序號排,錄取前 2名序號。 2. 第二輪 :音樂優異或英語優異分別依 甄選成績與報名序號錄取至 15 名為止 。若單一類別錄取不足額時,名額可以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