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109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設置特聘教師實施計畫

回列表

臺北市109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設置特聘教師實施計畫

一、為促進本市學校優質化、特色化及多元化,多元媒合教師 專長與學校需求,發展創新與實驗課程,本局賡續辦理旨 揭計畫,期能建立本市特聘教師人才資源庫,促進校際資 源分享與人才交流,提升學校辦學與教師教學品質。

二、持續遴選優秀教育人員,增置候用特聘教師,遴選作業程 序說明如下:

(一)初審:由學校依遴選條件推薦1至3位人選,並檢附相關 佐證資料函報本局進行書面審查(隨送隨審)。

(二)複審:由本局組成遴選小組擇優錄取(必要時得舉行面 試),經審查通過者將增列置於本局候用特聘教師人才庫 並公布各校。

三、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向本局申請各項課程教學實驗 及創新計畫,均得就本局公告之候用特聘教師選用適宜學 校計畫者,自行聯繫候用特聘教師確認後完成媒合,納入 方案之申請,於109年7月16日(星期四)前檢具109學年度方 案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函報本局審查。

四、計畫辦理期程: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

五、檢附旨揭計畫及候用特聘教師名單各1份如附件。

 

 

 

 

回列表
回到頂端
進階檢視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