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修正「臺北市政府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部分規定 及第3點附表1,並自即日起生效一案

回列表

檢送府函及「臺北市政府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部分規定 修正條文與第3點附表1、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 份。

 

 

回列表
回到頂端
進階檢視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