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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114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報名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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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欲報名技優甄審管道之高三同學注意:

【系統練習版開放】

一、114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各系統開放練習版時間如下表列,建議考生事先詳閱招生簡章,並點選「技優甄審作業系統」提前練習,熟悉系統操作;系統操作手冊置於各作業系統注意事項說明【操作參考手冊】下載。

系統名稱

 

開放練習啟迄時間

 

繳費身分審查系統(練習版)

 

114年3月27日10:00起至4月11日17:00止

 

資格審查登錄系統(練習版)

 

114年3月27日10:00起至4月22日17:00止

 

報名系統【選填校系科(組)、學程】(練習版)

 

114年4月24日10:00起至5月12日17:00止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系統(練習版)

 

114年4月24日10:00起至5月28日21:00止

 

就讀志願序登記系統(練習版)

 

114年6月11日10:00起至6月25日17:00止

 

二、特別注意,練習期間一律使用測試帳號資料登入;所有練習操作過程均不作儲存,所有的列印表件為系統預設資料樣張,僅提供參考識別請多加利用。

 

【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檔案)查看及疑義處理】

一、114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招生訂於114年4月11日10:00至4月16日21:00止,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自行登入委員會網站「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檔案)查看系統」,檢視本委員會所取得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二、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可檢視第一~四學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非應屆畢業生如於114年3月12~19日登入本委員會「非應屆考生個人識別資料登錄系統」,經確認送出者,即可登入檢視第一~六學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如有疑義者,須於114年4月17日中午12:00前之每日上班時間,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疑義,逾期或未依招生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分網路登錄及繳寄証明文件】

  ※此階段若為一般生則不須登錄

一、114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訂於114年4月14日10:00至17:00止受理考生繳費身分審查(請於當日至教務處註冊組列印與繳交資料)

二、「報名繳費身分」資格審查由學校集體寄送資料,請報名學生至教務處註冊組提供「繳費身分審查資料」 並進行繳寄資料裝袋。信封正面貼上由系統產生列印之個人「繳費身分審查專用信封封面」(以上資料皆可於教務處列印)。

 

【繳交報名費暨資格審查登錄與繳寄審查資料】

一、114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訂於114年4月29日10:00起至5月5日24:00止受理考生報名費繳交(報名資料登錄後自行繳交)

二、114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報名(學校統一報名及列印資料)訂於 114年4月29日12:10(於教務處集合)進行考生資格審查資料登錄及列印

 

三、請考生於資格審查登錄時務必確認系統是否顯示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始能於本招生「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時,選擇勾選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若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系統顯示非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須於114年5月6日17:00前向本委員會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招生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即不具有前揭各項使用權益,其後亦不得再要求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報名系統【選填校系科(組)、學程】

  ※此階段為通過資格審查之考生登錄選填

一、114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114年5月19日10:00起至5月23日17:00止受理考生網路報名作業。請通過資格審查考生登入「報名系統【選填校系科(組)、學程】」完成網路報名【選填校系科(組)、學程】作業;考生至多報名5個校系科(組)、學程,有採計技藝技能競賽、技術士職種(類)或專技普考及格證書類科之招生類別內所有系科組學程皆可報名。

二、通過資格審查考生須完成「上網選填校系科(組)、學程並確定送出」、「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網路上傳學習歷程備審資料」等步驟,才算完成報名程序。

三、乙級技術士證及專技普考及格證書類科之增加甄審總分優待加分比率,依各職類或類科所對應之招生類別相關度,請考生審慎選報校系科(組)、學程。各職類之招生類別相關度,請參閱招生簡章第3至24頁「招生類別代碼及名稱、適合甄審之技藝技能競賽優勝、技術士職種(類)及專技普考類科對照表」或委員會網站簡章查詢系統。

 

【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暨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

一、114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訂於114年6月5日10:00起至各校所訂截止時間止受理考生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暨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

二、請依各校所訂定方式完成「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各校系科(組)、學程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時間,請參閱委員會網站「簡章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審條件」。

三、委員會技優甄審作業系統項次8【查詢指定項目甄審費用繳費方式】,提供查詢各校繳費方式,考生可多加利用。【※技優甄審指定項目甄審費用,是繳交給所報名之學校帳戶】

四、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修課紀錄不含第六學期,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由考生於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時自行上傳。【※應屆畢業學生若同時報名甄選入學,可利用甄選入學查詢第六學期修課紀錄時,自行下載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以利技優甄審上傳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時使用】

五、當學年度應屆畢業之考生於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期間,如發現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提供之第五學期修課紀錄、第五至六學期之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檔案內容有疑義者,應儘速向教務處註冊組反映,且考生仍須依各校規定之上傳截止日前完成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及確認作業,以避免延誤自身第二階段甄試(審)權益。

六、本作業階段,僅受理第五學期修課紀錄、第五至六學期之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疑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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