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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綜高二年級學生轉換課(學)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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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綜高二年級學生轉換課(學)程申請時間

壹、依據:

一、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要點」第十條訂定之。。

二、教育部「綜合高級中學實施要點」第五條第二款訂定之。

三、110學年度綜高第一次事務會議修正通過(110.9.23)

貳、目的:為符合學生性向和志願之發展,輔導選擇適合之課程和學程就讀,以達到適性發展之教育目標,以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適性揚才之核心理念。

参、實施對象:綜合高中二年級學生。

肆、申請程序與注意事項:

    一、學生因志趣不合或其他因素須轉換課程或學程者,經家長同意並由導師、輔導室及科主任等相關單位晤談後,說明轉換之意願及性向,得依規定提出申請。

    二、綜高二學生得於以下時間向教務處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1.二年級第一學期第一次期中考前一週。本學期第一次申請時間於111年10月7日(五)放學前

        2.二年級第一學期期末考後一週內。本學期第二次申請時間適逢農曆新年延長至於112年2月3日(五)前

    三、各學(課)程可轉入之學生數,以不超過該學程人數上限為原則,開班人數至少12人。各專門學程(機械、建築、電機、控制、電子、資訊)人數上限為18人,而學術學程上限40人。

    四、如申請轉入之學生數超過該學(課)程人數上限,將依深度試探課程超額比序方式辦理。

    五、申請轉換學(課)程成功,經核准公告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放棄。

    六、若於二年級第一學期第一次期中考申請轉換學程者,其共同科目學期成績將直接銜接計算,而專業科目期中學業成績評量,以申請轉入後之期中評量為主,轉換學程後之課程銜接,

             學生必須積極主動克服,以免影響畢業資格。

    七、二年級轉換學程者,將影響科大繁星聯合推甄及大學繁星推薦資格(請詳閱當年度招生簡章之資格規定)。

伍、辦理單位及其他問題可至教務處洽詢綜高學程主任,校內分機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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