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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學期「特殊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自即日起開始申請【截止日期:113年12月12日(四)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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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類別:「原住民族學生」、「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學生」、「軍公教遺族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及
『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須符合所得限制(不含餐飲服務科及機械修護科)』

(二)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12日(四)止,填妥表單並備齊申請書所列相關證明文件後依限辦理。未於期限內申請者,依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補助核定情形繳交學雜費用

(三)申請地點:教務處。

(四)具多重身分者僅能擇一申辦,其餘申請注意事項及應檢附證明文件詳附件。

(五)證明文件請攜帶正本辦理(另外,如為戶籍謄本等文件需為113年12月1日以後申請之正本)。【申請表單附件表2-請以A4雙面列印、附件表3-需列印1式2份】

(六)《子女同校》欲申請者,亦請於上述期間內繳交《全戶戶口名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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