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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114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校內評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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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4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校內評選辦法如附件。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結算後,於114年2月17日前本校註冊組會提供符合報名資格學生名單給高三導師與各科科主任,

屆時請有意報名此管道同學留意相關資訊,並依校內評選程序與時程報名之。

 

[重要!!] 特此說明該管道需重點注意事項(節錄自招生簡章):

1. 經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計甄選委員會分發錄取之「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概不得參加114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2. 「錄取生」未依本委員會規定期限及方式,以書面向錄取學校辦理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參加114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各校單獨招生及大學各招生管道之招生,違者取消本招生錄取資格。

*補充說明上述注意事項,意即參與該管道考生「未錄取者」不在此限;「錄取生」需先依簡章所定程序辦理放棄錄取資格,方能參加後續其他升學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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