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本校114學年度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分發序名單」及各項注意事項

回列表

提醒

公告本校114學年度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分發序名單,希各周知。

 

本校不會請同仁致電通知前來報到,6月17日撕榜當日並""派遣"學生"於校門外進行引導,校門口身穿學校制服自稱"學長"之校外人士皆為補習班派出之工作人員,

本校不會派學生、行政人員以學長或學校名義索取個資,請勿隨意將個資外流,避免遭補習班或有心人士利用!

 

本名單非錄取結果,分發序名單內之學生應依簡章規定於114年6月17日(星期二)09:00~10:00至本校活動中心3F大禮堂辦理登記(自活動中心4F入口進入),再於10:00起依分發序進行撕榜、報到作業。
未按時完成登記者(須於當日10:00前進入登記會場<活動中心大禮堂>方具登記資格),不得參加撕榜、報到作業。

★「登記」請注意以下事項:

  1. 確認並記住自己的分發序,以利登記作業。
  2. 依登記者身分不同,帶以下證明供查驗:
    • 學生本人親自辦理登記:
      應持學生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學生證、在學證明或其他官方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
    •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辦理登記:
      應持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等官方核發可證明家長(或監護人)與學生關係之身分證明文件)。
    • 委託其他親友辦理登記:
      應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填寫委託書(詳見簡章附表四,第59頁),並持學生、委託人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或其他官方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

★撕榜錄取生「報到」請注意以下事項:

  • 攜帶畢(修)業證書或尚未取得畢業證書須附「報到切結書」(詳見簡章附表三,第57頁)。
    • 建議若無電子版畢業證書者,務必先將畢業證書正本進行掃描或拍照留存,內含學生資料,日後進行學籍資料查調時會須提供。
  • 撕榜「控制科」且會考分數29.6分以上符合「3+2+2直升臺科大專班」資格之錄取生,可先下載並填寫附件-同意書,於當日報到時繳交。

 

★6/17(二)登記、撕榜及報到場地示意圖如下圖,僅供參考,現場依指示完成流程。

場地引導圖

其餘事項詳見公告及招生簡章!

回列表
回到頂端
進階檢視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