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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學期「免學費補助」暨「特殊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自即日起開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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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學期「免學費補助」暨「特殊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自即日起開始申請至111年6月13日(一)截止

如因疫情狀況調整學生上課方式而未領取申請表單者,請學生或家長自行下載,填妥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後依限(6/13週一前) 「由學生於到校實體上課時交回」或「郵寄回」教務處註冊組辦理【10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52號】。

 

●綜高【社會/自然學術學程】免學費補助(升二忠、三忠)申請條件如下

申請類別

申請書

檢附資料

免學費

補助

綜合高中學術學程

(升二忠、三忠)

【條件:家庭年所得148萬元以下】

A.申請-免學費申請表
(正反面簽妥)

父、母及就讀學生3人戶口名簿影本

【單親者-『具記事事項』之『新式戶口名簿或111年6月1日以後申請之戶籍謄本正本』】

B.不申請-免學費申請表
(正面簽妥)

 

 ●其餘申請注意事項及應檢附證明文件請詳附件。

 

 

【111學年度高一新生學雜費減免相關事宜將於111年7月底另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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