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學期「免學費補助」暨「特殊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自即日起開始申請
回列表●111-1學期「免學費補助」暨「特殊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自即日起開始申請至111年6月13日(一)截止。
如因疫情狀況調整學生上課方式而未領取申請表單者,請學生或家長自行下載,填妥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後依限(6/13週一前) 「由學生於到校實體上課時交回」或「郵寄回」教務處註冊組辦理【10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52號】。
●綜高【社會/自然學術學程】免學費補助(升二忠、三忠)申請條件如下
申請類別 |
申請書 |
檢附資料 |
|
免學費 補助 |
綜合高中學術學程 (升二忠、三忠) 【條件:家庭年所得148萬元以下】 |
A.申請-免學費申請表 |
父、母及就讀學生3人戶口名簿影本 【單親者-『具記事事項』之『新式戶口名簿或111年6月1日以後申請之戶籍謄本正本』】 |
B.不申請-免學費申請表 |
無 |
●其餘申請注意事項及應檢附證明文件請詳附件。
【111學年度高一新生學雜費減免相關事宜將於111年7月底另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