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欲參加臺北市111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甄選美國交換之學生,應於110 年12月27日前至教育局評選之代辦公司完成ELTiS英語測驗檢定。
二、申請者請於該期限前至 EF (英莩)留學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或遠景安國際教育交流顧問有限公司完成檢定,逾期恕不受理納入報名資格文件。
三、倘尚有疑義,請洽教育局綜合企劃科阮姿嫚支援教師,聯絡 電話(02)2720-8889轉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