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10-1學期免學費補助(綜高自然/社會學術學程)暨特殊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申請,請於6/21(一)前郵寄辦理
回首頁因應疫情學生目前不到校上課,相關學雜費減免及補助事宜說明如下:
- 綜高【自然/社會學術學程】免學費補助(升二忠、三忠)
申請類別 |
申請書 |
檢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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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學費 補助 |
綜合高中學術學程 (升二忠、三忠) 【條件:家庭年所得148萬元以下】 |
A.申請-免學費申請表 |
父、母及就讀學生3人戶口名簿影本(單親者-110年6月1日以後具記事事項之戶籍謄本正本) |
B.不申請-免學費申請表 |
無 |
- 「特殊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
申請類別 |
申請書 |
檢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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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
【多重身分者擇一申辦】 |
1. |
身心障礙學生、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條件:家庭年所得220萬元以下】 |
二份申請書: 表1-學雜費減免申請切結書(正面簽妥) 表2-身障減免申請表(正反面簽妥) |
1.身障證明 2.父、母及就讀學生3人戶口名簿影本(單親者-110年6月1日以後具記事事項之戶籍謄本正本) |
2. |
低收入、中低收入戶學生 |
表1-學雜費減免申請切結書(正面簽妥) |
1.110年低收、中低收戶證明文件 2.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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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原住民族學生 |
表1-學雜費減免申請切結書(正面簽妥) |
戶口名簿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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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特殊境遇家庭學生 |
表1-學雜費減免申請切結書(正面簽妥) |
1.具記事事項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2.社會局開立之特境家庭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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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軍公教遺族學生 |
二份申請書: 表1-學雜費減免申請切結書(正面簽妥) 表3-軍公教遺族學生就學優待申請書(一式2份) |
1.具記事事項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2.撫卹文件 |
- 申請方式及期限
請學生或家長自行下載,填妥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後依限(6/21週一前)寄回教務處註冊組【10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52號】。
- 「技高」及「綜高專門學程」免學費補助申請
俟110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後透過導師發放紙本再行辦理。
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110學年度高一新生學雜費減免相關事宜將於110年7月底另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