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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修正後「臺北市111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評選暨教育 部師鐸獎初審實施計畫(含填寫說明及相關表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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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局110年11月4日北市教綜字第1103098944號函續辦。

二、修正旨揭計畫學校行政類組薦送表(附表1之2)之具體優良 事蹟「課程發展與教學績效」及「班級經營暨學生輔導」 為「教育政策與法令推動」及「行政領導、教學領導」。

三、檢附修正後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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