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綜高一年級學生轉換深度試探課程申請條件如下,請同學留意:
一、學生因志趣不合或其他因素須轉換課程或學程者,經家長同意並由導師、輔導室及科主任等相關單位晤談後,說明轉換之意願及性向,得依規定提出申請。
二、綜高一學生得於以下時間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逾期不予受理。
1.一年級第二學期第一次期中考結束後一週內(3/24~3/28)。
2.一年級第二學期期末考前一週(6/16~6/20)。
三、各學(課)程可轉入之學生數,以不超過該學程人數上限為原則,開班人數至少10人。各專門學程(機械、建築、電機、控制、電子、資訊)人數上限為18人,學術學程(自然組及社會組各18人)上限36人。
四、如申請轉入之學生數超過該學(課)程人數上限,將依原深度試探課程超額比序方式辦理。
五、申請轉換學(課)程成功,經核准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放棄。
六、二年級轉換學程者,將影響科大繁星聯合推甄及大學繁星推薦資格(請詳閱當年度招生簡章之資格規定)。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教務處綜高主任,分機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