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部「文化部語言友善及創作應用補助作業要點」111年度開放申請

回首頁

一、文化部為營造我國語言友善環境,鼓勵民眾投入面臨傳承 危機國家語言之創作應用及推廣,推動語言向下扎根,落 實語言生活化,提升母語使用機會,促進我國多元語言永 續發展,特訂定旨揭補助作業要點。

二、補助類別之「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及「推廣活 動」,申請者資格為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依中華民 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而領 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以「創作及應用」為 限,且申請者須為創作者本人。
三、詳情請洽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

 

 

 

 

 

 

回首頁
回到頂端
進階檢視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