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使市府各機關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能遵循「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協商延後退休年齡審核參考原則」規定辦理協商延後退休案件,製訂上開自主檢核表,以供作業時自我檢視,並併同修正旨揭作業流程圖。各機關辦理協商結果報府備查時,除備查名冊外,應檢附相關文件,並先報經各一級機關確實審核後, 陳轉市府備查。。
二、檢附府函、協商延後退休年齡審核作業自主檢核表及協商延後退休年齡審核參考原則作業流程圖影本各1份。
一、為使市府各機關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能遵循「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協商延後退休年齡審核參考原則」規定辦理協商延後退休案件,製訂上開自主檢核表,以供作業時自我檢視,並併同修正旨揭作業流程圖。各機關辦理協商結果報府備查時,除備查名冊外,應檢附相關文件,並先報經各一級機關確實審核後, 陳轉市府備查。。
二、檢附府函、協商延後退休年齡審核作業自主檢核表及協商延後退休年齡審核參考原則作業流程圖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