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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國軍第56屆文藝金像獎 」作品甄選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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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教育部111年5月9日臺教學(六)字第1110044457號函辦理。

二、國防部為推動國軍文藝運動並促進軍民藝文交流,期透過作品甄選與推廣 ,使國人認識國防,進而支持國防,辦理「國軍第56屆文藝金像獎」作品甄選作業。

三、案內活動區分美術類、文字類、音樂類、多媒體類及設計類等5大類計15項,本校教職員生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四、旨案獎項甄選活動為保障作品著作財產權,修正非專屬授權之原則。

五、各類別作品收件日期及報名方式詳如甄選規定(附件),或可至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 (http://gpwd.mnd.gov.tw)及全民國防教育網( https://aode.mnd.gov.tw)下載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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