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全校水上運動會實施計畫暨班級報名表
回列表實施計畫
一、活動主旨:響應SH150計畫及促進本校學生游泳知能與技能,提倡游泳與自救能力,並
培養運動習慣,辦理本學年度水上運動會。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體育組。
三、協辦單位:本校各處室。
四、比賽日期:民國110年5月17日(星期一)至5月21日(星期五),每日下午16:20起。
五、競賽地點:本校室內游泳池。
六、參加單位:以本校各班級為單位,高一、高二務必報名參加。
七、參加資格:凡本校日間、進修部,高一、高二、高三學生均可以班為單位組隊參加。
八、競賽組別:分男子組高一、高二、高三及女生組(接力賽不分男女、不限泳姿)
九、比賽項目:
(一) 蝶式:25公尺
(二) 仰式:25公尺
(三) 蛙式:50公尺
(四) 自由式:50公尺
(五) 自由式:100公尺
(六) 混合四式:100公尺(依序以蝶、仰、蛙、捷各25公尺)
(七) 自由式接力:200公尺(共4棒,每人各50公尺)
十、競 賽 辦 法:
(一)每一單項,每班可參加3人、每人限報名2項(不含接力)。
(二)接力每班至多可報名2隊,每隊可報名5人(比賽4人,另外1人為候補),每人50公尺,不限性別、不限泳姿。
十一、獎 勵:獎勵成績優良之個人及班級
(一)單項獎狀:各組前六名頒發獎狀。(人數不足時,取人數前半數設獎勵)
(二)200公尺自由式接力錦標:各年級取前6名。
十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5月13日(星期四)止,請各班填妥報名表,逕向體育組辦
理報名。電子檔請寄至體育組E- Mail:sport@taivs.tp.edu.tw
十三、抗 議:
(一)抗議事件,在比賽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判決為終決,如無明文規定,則由裁判委員會議決議為終決。
(二)抗議之程序,得由各班導師簽名或蓋章後以書面向裁判組提出。
十四、經 費: 由學校相關經費支應。
十五、本辦法陳 校長通過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訂後公佈。
報名表
臺北市立大安高工109學年度全校水上運動會報名表
班級:______________
體育幹事: 導師簽章:
姓 名 項 目 |
1 |
2 |
3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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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式25公尺(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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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最多限報名二項(不含接力),每項可報名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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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式25公尺(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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蛙式50公尺(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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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式50公尺(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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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式100公尺(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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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式100公尺(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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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式25公尺(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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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式25公尺(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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蛙式50公尺(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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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式50公尺(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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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式100公尺(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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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式100公尺(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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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接力(50公尺X 4人、每班至多可報名2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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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隊 |
座號 |
姓名 |
座號 |
姓名 |
座號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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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號 |
姓名 |
座號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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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隊 |
座號 |
姓名 |
座號 |
姓名 |
座號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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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號 |
姓名 |
座號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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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每隊可報名5人,其中1位為後補,男、女皆可不限泳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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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截止:05/13(四)下午17:00前,逾時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