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自明(110)年1月1日起,民國91年次出生尚未履行 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先經申請核准一案

回列表

1.轉知自明(110)年1月1日起,民國91年次出生尚未履行 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先經申請核准案

2.旨揭91年次出生男子若已達法定兵役年齡,且具役男身 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核准。另役男出境 觀光可經由內政部役政署網站主題單元進入,連結至系統 (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Departure /main)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 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 次使用通關出境,並請役男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

 

 

 

 

回列表
回到頂端
進階檢視圖片